各教学单位:
为推动我校教学理念和方法的更新,推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提高我校教师的课件制作水平,充分挖掘我校优秀课件成果,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财经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4]9号),教学技术服务中心决定在全校组织并择优推荐多媒体课件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参赛的课件必须为我校教师或信息技术人员制作的非正式出版物;
2.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
3.第一至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获奖课件不再参加此次申报;
4.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不超过8人,各学院参赛课件数量不限;
5.各级各类精品课程课件及网络课件均可参加申报;
6.课件教学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课件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应由作者承担责任;
7.根据课件的适用对象,高教参赛课件分为高教文科组、高教理科组、高教医科组、高教工科组、微课程组(参赛方案详见三);
8.单机版课件以光盘形式提交可执行程序参加评审,网络版课件以光盘形式提交源代码、网址、五分钟录屏演示录像参加评审;
9.2014年最新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
二、参赛方案
1. 7月1日后请参赛学院或教师在优课网(www.uken.cn)“大赛报名系统”上填写参赛单位信息、作者信息和课件信息,并在“大赛报名系统”中下载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文件”;
2.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申报课件进行预审并将推荐结果统一报送教学技术服务中心。要求将本单位参赛老师的上述“报名信息文件”和参赛课件按照一个参赛作品一个文件夹方式,并在文件夹名称中标注“报名信息文件”中的课件编号,在9月1日前发送至教学技术服务中心邮箱center2005@cufe.edu.cn中。
3.教学技术服务中心将根据《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审标准》对上报的课件进行初审。
4.凡经审查同意参赛的课件,教学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光盘制作和上报,参赛费用由学校支付。
三、微课程组参赛方案
参赛者通过优课网报名并上传微课程作品,评审采用专家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参赛要求
1.各学科教师均可参赛,内容不限。
2.视频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音画同步,能真实反映教学情境,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
3.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
4.视频须以 .flv 格式上传,录制时长为8-10分钟,容量不超过20MB。
5.提供相应的作品文字介绍等。
6.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授权优课网享有网络传播权。
7.参赛教师将微课原课件及上传后的微课地址链接保存在同一文件夹中,在9月1日前发送至教学技术服务中心邮箱center2005@cufe.edu.cn中。
8.凡经审查同意参赛的课件,参赛费用由学校支付。
(二)比赛安排
上传作品:2014年5月1日—9月15日
网上投票:2014年6月1日—10月15日
专家评审:2014年9月16日—10月15日
现场颁奖:2014年10月27日、11月10日
(三)评审办法
1.专家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终评,评出一、二、三等奖(奖项设置将根据参赛作品数量确定),获奖作者可直接参加现场颁奖活动。获奖名单将于10月16日在全国教师信息技术培训网及优课网上公布。
2.依据网上投票情况设最佳人气奖,评奖数量为参赛作品总数的5%。
五、相关说明
1.参赛相关文件可以通过教学技术服务中心主页(http://etsc.cufe.edu.cn/)“动态消息”下载。
2. 有关“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教育部网站或中国教育资源网(http://www.cern.net.cn/)查询。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教学技术服务中心教学资源科
地址:实验楼804房间
联系电话:62289261
教学技术服务中心
2014年4月2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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