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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直录播教室管理规定(修订)

发布时间: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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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高清直录播教室在教学中的作用,保证正常运转,提高其使用效率和使用年限,特制定本规定。

一、高清直录播教室是学校录制教学视频的专用教室,由智慧校园建设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统一管理。

二、高清直录播教室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2:00、13:30—17:00(冬季),8:00—12:00、14:00-17:00(夏季),为保障课程录制质量和设备稳定运行,每个工作日安排录制时间上限为6小时。

三、需要使用高清直录播教室的部门及教师,须提前咨询资源中心可用时段,之后在网上办事大厅中提交“高清直录播教室使用申请”,临时申请者,原则上不予安排使用。

四、教师使用前须先熟悉“使用须知”中的相关要求。

五、为保障课程录制的进度和授课时间,授课教师须按照申请时间准时到录播教室进行录制。如果教师的课程录制计划有变或对于设备及视频规格参数有特殊需求,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与管理员进行沟通协调。

六、基于存储空间的限制,所有拍摄的教学视频,中心不进行备份,各位老师须携带4G以上存储盘于录制结束后拷贝带走。

七、本规定由智慧校园建设中心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智慧校园建设中心

2023年12月15

服务中心:  学院南路校区 - 62289140、62289141  沙河校区 - 61776543、61776544、61776545、61776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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