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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校园网络违法有害信息删除及上报机制》

发布时间: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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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预防和应急机制,不断提高校园网络服务质量,促进我校教育信息化、数字化快速健康发展,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建立中央财经大学校园网络违法有害信息删除及上报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任务

跟踪了解国内外网络与信息安全动态,及时掌握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事故苗头和安全事故,对安全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研判,及时反馈、通报和报告,以实现预警防范,有效处置,减少损失。

二、报送范围与内容

1.电子公告服务、群发电子邮件以及广播式即时通信和短信等网络信息服务中反动有害信息的传播情况;

2.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

3.已经确定或可能发生的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情况;

4.网络恐怖活动的嫌疑情况和预警信息;

5.网络或信息系统通信和资源使用异常,网络和信息系统瘫痪、应用服务中断或数据篡改、丢失等情况;

6.网络安全状况、安全形势分析预测等信息;

7.其它影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信息;

8.网络设备损坏、失窃等。

三、报送方式

发现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苗头、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的,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应立即向网络信息中心报告,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故,应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态势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四、报送要求

1.安全事故苗头和发生事故的报送材料,应包括事故的类型、事故的状态(发生时间、结束时间、正在发生事故的阶段等,安全事故苗头可能发生的时间),事故危及的对象、范围,已造成的和可能会继续造成的危害、损失和影响,事故的处置、补救措施,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意见,安全事故苗头的防范措施和相关建议,以及今后的整改方案等。

2.校园网接入单位要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要明确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报送的材料由责任人填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做到不隐报、不缓报、不谎报。

3.网络信息中心将及时对校园网接入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核实和跟踪了解,确定安全事故苗头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规模和影响范围,定期向有关上级部门汇报。

2014年11月12日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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