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信息中心接到部分同学反映,其校园网上网账号被他人盗用或盗号者多次输入错误密码而导致其账号被系统自动加入黑名单,致使无法正常上网。网络信息中心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目前已锁定盗用他人账号的人员两名,特公示如下:
学号:2010****55
学号:2010****47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已将个人信息隐藏)
本着教育当事人的目的,校园网用户服务中心现已要求两起盗号事件的当事人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赔偿原账户所有者被盗用的网费。
盗用他人账号的行为不但严重干扰了学校正常的上网秩序,同时也属于故意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此特敬告各校园网用户,网络信息中心采用先进的设备与技术手段,对每一个校园网用户的上网行为均有详细的监控与记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盗用(或试图盗用)他人账号者,不论涉及金额多少,一旦发现将向所在学院和学生处通报,情节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查证处理。
网络信息中心也特别提醒广大校园网用户增强账号安全意识,保护好自己的账号,不要随意将账号借予他人使用,各校园网用户在开户之后,应尽快登录自助服务系统修改原始密码,请尽量使用八位以上字母、数字及特殊符号组合的复杂密码,不要使用诸如123456、888888或者与账号一致的简单密码,以免被他人轻易猜中密码,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各位校园网用户如发现账号有任何异常情况时,请及时通知校园网服务中心处理。
特此公告。
网络信息中心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