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宣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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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你我有责

发布时间: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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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员,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兴亡,更与每位公民息息相关。


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日”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

(二)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

(三)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的效果。

(四)动员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

公民需要履行哪些责任和义务?

国家安全法规定了,公民和组织要遵纪守法,及时报告线索,如实提供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方便。不向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和组织提供帮助,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当然,公民还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等权利。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怎么办?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只需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将情况报告国家安全机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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